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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预防医学会2023-2026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选定项目 比选公告
来源:四川省预防医学会  |  发布时间:2023-06-15  |  浏览次数:1650次

项目名称:四川省预防医学会2023-2026年度招标代理机构选定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入围机构数量:3家

一、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在成都市六城区(包括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设有独立的开标和评审场所,具有录音录像、门禁系统等电子监控设施,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

(七)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八)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登记备案;

(十)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二、代理内容

2023-2026年度四川省预防医学会(部分)自行采购项目。

三、申请文件的编制

(一)比选申请书应按附件“比选申请书格式”进行编写,包括但不限于“比选申请书格式”的各项内容。本比选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申请人必须提供,本比选文件没有要求的证明文件,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也可提供。

(二)申请书应全部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粉)书写或打印,不得有任何涂改。申请书正本1份,副本3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包括证明文件)。

(三)申请书须用中文书写。

(四)申请人应在申请书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侧面加盖骑缝章,否则申请书无效。

(五)比选申请书的密封与标识:比选申请书的正本与副本应一起包装,比选申请书的外包装应保证其密封性并加盖密封章,否则申请书无效。

四、申请文件的组成

(一)比选申请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的承诺函原件;

4、提供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承诺函并附专职人员社保缴纳凭证;

5、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原件;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7、提供在成都市六城区(包括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设有独立的开标和评审场所并具有录音录像、门禁系统等电子监控设备承诺函原件和相关场地、设施图片,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承诺函原件;

8、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9、提供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10、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四川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备案的网上查询截图。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其他响应材料

1、招标代理服务方案。

2、招标代理服务费。

3、招标代理业绩: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招标采购代理业绩(以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的为准)。

4、提供代理机构专职人员配备情况。

5、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比选时间

(一)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请于2023年6月21日12时前将自愿参与本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到四川省预防医学会8楼办公室(电话:028-84215115);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六、评审方式

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组建比选评审小组,在满足项目资格条件要求的前提下,进行综合评审。

七、联系方式比选人

联系地址:成都青羊区少城路27号少城大厦8楼803-806

联 系 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028-84215115

附件1:比选申请书及相关文件.docx

附件2:打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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