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预学〔2020〕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章程》及《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组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学会工作安排,经我会第四届十八次常务理事研究批准,决定建立过敏病预防与控制分会。经过敏病预防与控制分会筹备会议商议,报学会秘书处批准,拟定于2020年4月在成都召开四川省预防医学会过敏病预防与控制分会成立会议暨首届学术会议。现将过敏病预防与控制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建议名单
四川省预防医学会过敏病预防与控制分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及建议名单见附件1。
二、委员候选人推选条件
1.委员候选人所在单位为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单位会员,本人为四川省预防医学会专科会员。
2.热心支持和承担学会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学风正派。
3.现从事本专业工作,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特殊情况下可放宽到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社会活动能力,能联系和团结本地区该专业广大科技工作者,有带动区域内该专业发展的能力。
5.新当选委员候选人年龄不超过60岁,连任委员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在职在岗,能坚持日常工作。
三、表格填报
1.四川省预防医学会过敏病预防与控制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2)由本人填写;
2.个人未加入我会专科会员的,需同时填写四川省预防医学会专科会员登记表(附件3)。
3.单位未加入我会的需由单位填写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团体)单位会员登记表(附件4)。
4.纸质版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3月23日之前,寄至四川省预防医学会:成都市武侯区中学路6号,四川省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行政楼501室,邹玉忠收,电话:18981958089。
5. 候选人如果是领导干部,请按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并将批复同意兼职文件(或复印件)一并报送学会。
6.候选人务必请扫描二维码登记填写个人信息。
四、其他事项
1.联系人:冯援 电话:028-85480804;17396225955。
2.如不按期推荐,视为自愿放弃委员资格。
附件:1.四川省预防医学会过敏病预防与控制分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及建议名单
2.四川省预防医学会过敏病预防与控制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
四川省预防医学会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