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预学〔2018〕66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我省神经变性疾病的学术与技术交流以及学科的发展,提高我省各医疗机构神经变性疾病的预防、诊治、和科研水平,经我会第四届十七次常务理事会批准,决定建立神经变性疾病防治分会。按我会章程及组织管理办法,经神经变性疾病防治分会筹备会议研究,报学会秘书处批准,拟定于2018年10月19日-20日召开神经变性疾病防治分会选举成立会议及第一届学术会议。现就神经变性疾病防治分会委员候选人推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及建议名单(附件1)
二、委员候选人推选条件
(一)所在单位为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单位会员,本人为四川省预防医学会专科会员;
(二)现从事相关领域专业工作,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特殊情况下可放宽到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热心支持和承担学会工作,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学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活动能力,能联系和团结本地区广大专业科技工作者;
(四)身体健康,在职在岗,能坚持日常工作。
三、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神经变性疾病防治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由本人填写,个人未加入我会专科会员的,需同时填写四川省预防医学会专科会员登记表(附件2)。单位未加入我会的需由单位填写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团体)单位会员登记表(附件4)。
以上表格的纸质版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18年 9月20日前邮寄至四川省预防医学会(地址:成都市中学路6号,邮编:610041),联系人:向婧,联系电话:18161258301,邮箱:scsyfyxh@163.com。
附件:
1.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神经变性疾病防治分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及建议名单.doc
3.四川省预防医学会神经变性疾病防治分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doc
四川省预防医学会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