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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来源:四川省预防医学会  |  发布时间:2024-05-15  |  浏览次数:1287次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管社会组织行为,加强对委管社会组织的管理、监督和指导,促进委管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推动委管社会组织在健康成都建设中贡献积极力量。我委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生健康行业实际,制定了《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制定过程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起草《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已多次征求市级相关部门、委直属单位、委管社会组织、委机关各处(室)的意见建议。在市卫健委官网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0条,采纳17条,未采纳0条,部分采纳3条,已结合意见修改完善并达成一致。2024年2月23日,通过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并按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内容通过市卫健委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查,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主要包含七章二十三条,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章“总则”:提出了出台《管理办法》的目的和依据,对委管社会组织管理适用范围作出了规定。

第二章“管理职责”:按照“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原则,由科教与服务业处牵头,对口联系处室负责联系社会组织日常监督指导,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人事(审计)、财务等职能处室对口委管社会组织相关业务给予指导,对管理职责进行了规范。

第三章“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及委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情况作为对委管社会组织年度检查、等级评估等重要审核内容。

第四章“扶持引导”:围绕服务卫生健康事业、产业发展,重点培育服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的公益慈善组织、专业型社会组织加强扶持引导。

第五章“业务办理”:对委管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换届、年检、注销登记的前置审查,对社会组织退(离)休干部兼职期间履职行为进行明确。

第六章“监督管理”:在日常监管、负责人监管、重大事项监管、财务监管等方面作详细规定。

第七章“附则”:明确本办法的解释权,文件实施有效期等相关附则。

四、施行日期和有效期

《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管社会组织管理办法(试行)》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文件链接:https://cdwjw.chengdu.gov.cn/cdwjw/xinzhenguifan/2024-04/28/content_cb41556870fe46f5a92e26ac8f9f5f01.shtml

文章来源: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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